祭严青华文(2008年4月28日晚泪笔)
本文由 小茗同学 发表于 2016-08-24 浏览(3433)
最后修改 2016-09-03 标签:文言文 打油诗

说明

高中时无聊写的一篇超级无聊“文言文”。

正文

(注:夫严青华者,乃吾一高中同学也。)

呜呼!窃思君临繁世,仅十有六年耳。而今乃匆匆离父而去,为父不胜悲哉!犹记汝襁褓之时谓吾曰:“吾欲进清华大学堂!”念君小小年纪,即有如此凌云之志,不可渺之,遂名汝“青华”,盖激汝之志耳。

及长,汝甚背父志,遂谴汝归学,然汝一而迟,再而旷,三而逃,日益猖獗,为父于斯亦无可奈何,遂听汝恣行。然汝何以短命至此耶?盖一“淫”字耳!是实乃为父之过也。汝尚值年少之时,吾视汝甚色,而听之任之,乃致汝有今日。

去岁闻尔同学刘洋洋者曰,汝堕入情网,坠入爱河,不能自拔,需为父伸足助之,吾闻之甚悔。及尔归,力劝之。然孰料汝已无可救药,定丧于斯。而后汝复走庆路,命终于淫。呜呼哀哉!而今吾十六年之心血付诸东流矣!汝既无兄弟,终鲜慈母,令为父孤寂至此。而为父亦无续室之意,汝欲令为父独终余生乎?汝之不孝,实乃过之耳。汝正值青春年少之际,而为父适发白齿落之年,何以暮者存而少者亡乎?汝少时尝谓吾曰:“吾立志十有六岁即令汝抱孙!”汝今虽适之,然阴阳两隔,孙何以抱之!吾命中注定断后矣。汝若有心,当托梦于吾曰:“吾尚有遗腹之子于世,父亲大人无须忧之。”然吾亦知是实乃天方夜潭耳!何以言之?盖大夫尝言于吾曰:“汝儿高度不育,乃单倍体也。”

是岁四月,吾置汝尸于旷野天葬。因汝未及加冠,不宜以死丧之礼葬之,遂有此举,望汝勿怪为父。呜呼!汝既殁,为父亦无法,唯清苦以度余生,孤独相随至老。汝至阴间,为父当便卖臭鞋,得铜板一二,为汝焚烧冥钱。汝亦当早日投胎,勿令为父牵挂。父子一场,情深难断。呜呼哀哉!尚飨!

注解

  1. 襁褓之时:代指婴幼儿时期。
  2. 续室:意指续娶。
  3. 单倍体:不懂的看高二的生物书去!
  4. 天葬:藏民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,把尸体运到葬场或旷野,让鹰、乌鸦等鸟类吃掉。
  5. 加冠:指二十岁。
  6. 复走庆路:“庆”,指西门庆。